新闻动态

追回已支付的全部项目合作款。
原告公司在对方员工指示下,将数笔款项转入多个私人账户用于开展游乐业务。后因商场未提供场地且对接员工离职,商场方以“未签合同、未直接收到款项”为由拒绝退款。
针对“无书面合同、无直接收款、核心对接人离职”的极端困境,律师团队采取了以下策略:
精准锁定责任主体: 摒弃追究个人不当得利的常规思路,坚持起诉商场主体。主张员工指示付款的行为属于职务代理,其法律后果应由商场承担。
强化证据链条还原: 通过法院调查令调取案外人账户流水,追溯款项去向;同时说服已离职员工出庭作证,还原“商场指示个人代收”的内部操作模式。
攻破对方抗辩逻辑: 针对商场“未直接收款”的强硬辩解,结合证人证言与资金穿透分析,论证付款指令的合法性与关联性,驳斥其免责主张。
灵活应对诉讼程序: 在一审胜诉后持续施压,最终促使被告在二审中撤回上诉,确保判决快速生效并全额履行。
原告全额胜诉。
法院认定商场员工的行为构成职务行为,商场应对指示付款产生的法律后果负责,判令三家商场返还全部项目合作款。
高度认可并达成深度战略合作。
客户对律师在极端被动局面下扭转乾坤的专业能力表示高度赞赏。不仅成功追回本案款项,客户更将全国范围内同类模式下的数千万元争议款项追索业务全部交由本团队处理。